长春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人民艺术剧场
时间:2017-05-12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概述
长春演艺集团有限公司人民艺术剧场座落于长春市繁华地段的长江路东侧距长春火车站200米。它始建于1921年,原为满铁“御大典纪念馆”,伪满洲国成立后,更名为“新京纪念公会堂”。国民党统治时期更名为“中山纪念堂”。
1946年1月22日宋美龄曾在此发表演讲,慰问苏联红军。1 948年长春解放后更名为“东北电影院”,1957年更名为“长春人民艺术剧场”,名称沿用至今。2009年被长春市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八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2008年,市委、市政府将长春人民艺术剧场的改造列为长春市文化设施重点项目,按照“修旧如旧、恢复原貌”的原则,由市政府出资5000万元进行改造。今天,修缮一新的艺术剧场设施先进、环境高雅、风格独特,有大、小剧场两座,大剧场可容纳700人,小剧场可容纳150人,有化妆室三间、服装室两间、贵宾接待室一间,艺术剧场不仅是我市历史文化遗存开发利用的范例,也是备受广大观众的喜爱和关怀,修缮后的艺术剧场将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八方来客。
参观指南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长江路581号
乘车线路:乘坐1路,257路,275路,278路公交车东二条站下车
负 责 人:李大海
电 话:13943191813
开放时间:9:00~16:30(承接演出按演出时间正常开放)
票 价:50-200元
邮 编:130051
责任编辑: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