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5-11-15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指导、管理全省对外文化交流和对外文化宣传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及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对港澳台的文化交流工作;负责我省对外和对港澳台的文化合作协定签订的有关工作,组织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处长:车肈光
电话:0431-85614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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