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9-03-10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拟订文化艺术事业发展规划;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艺品种,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和文艺院团,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指导、协调全省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拟订全省文化科技发展规划;协调省重点文化艺术科研项目攻关及重大成果推广;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艺术考级的政策和标准并协调、监督和实施。
处长:
副处长:张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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