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5-23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负责涉及文化遗产保护的综合性法规、规划的研究工作,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负责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的认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省内近现代重要史迹和工业遗产、乡土建筑、传统村落等新型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省文物局综合协调、政务信息等工作;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督查工作,查处涉及文物保护和文物经营的违法行为。
执法督察处处长:姜彪
电话:0431-85614134
吉公网安备 220000020000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