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31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研究和指导文物保护与抢救工作,拟订全省文物保护规划;拟订相关工程质量标准;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工程方案的论证、设计、施工、质量监督与验收;指导检查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机构)工作;研究处理文物保护重大问题;负责考古发掘和考古勘探管理。
处长:张轶峰
副处长:陈景毅
电话:0431-85614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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