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4-07-31 来源: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拟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省政策规章草案;拟订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项目保护规划;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推动传统工艺传承与发展。
处长:张志强
电话:0431-85614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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