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委宣传部的指导下,文化厅紧紧围绕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和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突出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顺利完成省政府年度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扶持建设25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2000个农村文化大院和4000场“送戏下乡”演出)、省图书馆新馆实现主体封闭、京剧《牛子厚》名列第十二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戏曲类榜首、完成了代省政府起草《吉林省松花石产业发展规划》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作情况
(一)省政府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扎实推进。省文化厅负责的扶持建设25个社区文化活动中心、2000个农村文化大院和4000场“送戏下乡”演出3项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完成。为巩固已建农村文化大院建设成果,向发展较好的文化大院和军地共建重点村文化大院配送了1000套音响设备。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强基富民固边”工程,支持边境地区加快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对“两江”(图们江、鸭绿江)地区文化建设给予了重点扶持,实现“两江”地区农村文化大院建设、边境地区91个军民共建重点村文化大院建设和城市社区文化中心设备购置定额补助全覆盖。
(二)重点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按计划推进。省图书馆新馆主体封闭、省京剧院大众剧场修旧如旧项目主体封闭、东北二人转博物馆建设项目完工;省美术馆、省演艺中心项目顺利推进。
(三)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全省实施免费开放的美术馆5个、公共图书馆65个、文化馆77个、乡镇综合文化站625个,第一阶段免费开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实现了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提供。图书馆联盟成员馆已发展到50家,总分馆制顺利推进,仅长春市分馆就达88家,建设了吉林省图书馆联盟数字阅读平台——“子曰”数字阅读网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数字图书馆内容建设、服务工作不断深入;古籍图书普查工作全面展开;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长春市)和示范项目(松原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成功举办第五届“长白之声”合唱节活动,启动了全国第十六届“群星奖”节(项)目选送工作;完成了全省博物馆年检工作,组织了博物馆“年度精品展”评选活动,提高了各博物馆的办展积极性;组织完成全省基层群众文化队伍和业余文艺骨干培训工作,培训人次近3.2万。
(四)文艺创作演出进一步活跃。省直文艺院团及部分高校艺术团圆满完成了2012新年音乐会、吉林省各界春节团拜会文艺演出、京剧元宵晚会、民乐元宵晚会、迎接党的十八大系列文艺演出等节庆期间的演出活动以及“央企进吉林”期间的文艺文艺演出任务。其中,历时50多天的“火红的五月——迎接吉林省第十次党代会召开全省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演出季”,共有51台优秀剧目、10个艺术表演团体、2000多演职人员、5万多观众参与其中,为近年来我省文艺演出之最。京剧《牛子厚》名列第十二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戏曲类榜首;原创童话剧《水姑娘》荣获第七届全国儿童剧优秀剧目展演“优秀剧目奖”(一等奖)、“编剧奖”、“表演奖”三项大奖,并与上海演出商签订了百场演出合同;延边歌舞团大型中国朝鲜族原创歌舞《放歌长白山》成功参加第四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受到社会各界好评,王刚等领导观看了专场演出。
(五)文化产业发展势头很好。完成了代省政府起草《吉林省松花石产业发展规划》工作,正根据领导的意见进行修改。组织相关人员对我省非公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情况和民营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初步形成了调研报告,为制定先关扶持政策奠定了基础。省文化厅与省委政府研究室、省社科院组成联合调研组,对省内外文化产业园区进行了广泛调研,形成了《关于我省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的调查报告》,政才书记、庄严部长和化文副省长均进行了重要批示。
完成了第四批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第五批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吉林省东北亚文化创意科技园被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试验园区(东北三省唯一一家),吉林省林田远达形象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春知和动漫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命名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目前我省共有国家级文化产业实验园区1个、基地2个。完成了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第二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第三批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申报工作。配合省委宣传部开展东北亚博览会文化产业展馆招展工作,完成了6家省外文化企业、 40个标准展位的招展任务。组织文化企业参加各类展会活动,为企业发展搭建平台。参加在台湾举行的经贸文化交流活动,省内8家文化企业意向签约额达6300万元。文化厅主办的“辽源国际琵琶艺术节”,成功申报了吉尼斯纪录。完成了吉林省文化“走出去”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7个单位得到420万元的资金支持。完成了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5个单位项目通过评审并得到资金支持。汪清县文化体育局承担的“村级文化建设模式创新与示范推广——朝鲜族民文化村建设模式实践与推广”项目被文化部列为2012年度国家文化工程创新项目(全国评选10个),并给予了专项经费补贴。省文化所承担的“提琴及板腔共鸣乐器储存方法及音质嫁接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被文化部列为2012年度文化科技创新项目,并给予了专项经费补贴。
(六)文化体制改革任务顺利完成。全省67家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其中保留3家、划转3家、撤销21家、转企40家,人员得到了妥善安置。完成了深化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国家规定的国有文艺院团转企改制的“五条验收标准”, 撤销了省歌舞剧院,核销了事业编制,转换人员事业身份,全体员工参加了企业社保。完成了省直四个国有文艺院团的整合工作,即:省民族乐团整合到省交响乐团,成立了新的省交响乐团;注销省京剧院团和省吉剧院,组建了省戏曲剧院。省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省歌舞团有限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督查指导各市(州)完成了国有文艺院团体制改革工作。
(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继续加强。长城保护工作全面启动;文化厅(文物局)与省测绘局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在国内尚属首例;好太王碑、将军坟的变形监测项目得到了国家文物局的充分肯定;完成了《集安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遗产监测试点工作方案》,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批准;审核批复了七道江会议旧址、溥仪宣诏退位旧址、东北民主联军指挥部旧址、磐石天主教堂、王德泰墓、柳河五七干校旧址、中共中央东北局梅河口会议旧址、通化玉皇阁维修等8个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修缮加固方案;完成了龙潭山城-帽儿山墓地、大安后套木嘎遗址、延边长城等8个考古发掘项目的申报工作,除延边长城外,其余发掘项目已得到国家文物局的审核批准;编制了《吉林省高句丽遗迹保护项目规划》,通过了国家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的评审;完成了《吉林省工业遗产保护名录》的编写工作、《吉林省考古发掘工作检查管理办法》的起草及专家论证工作。联合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了文物安全保卫专项整治及检查评比工作,加强了全省文物安全保卫工作。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宣传、展示工作。先后组织“朝鲜族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蒙古族马头琴制作技艺”、“关云德满族剪纸”等具有地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中国首届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成果大展等大型活动,宣传和展示了我省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取得的丰硕成果。我省“朝鲜族农乐舞”代表性传承人金明春荣获“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满族说部》丛书第三批书目编撰工作正式启动;《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图典》正式出版发行;深入挖掘吉林贡品文化资源,设立了“吉林省贡品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启动了《吉林贡品文化丛书》编纂工作。
(八)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丰富多彩。由省中外文化交流中心创排的综艺节目《盛世龙腾》作为伦敦奥运会前期文化活动内容之一在英国成功进行巡演,这是英国相关部门首次向中国省级文化机构发出的邀请;圆满完成文化部在海外举办的“欢乐春节”相关演出工作和第17届东北亚地区地方政府首脑会议分科活动——第14届东北亚美术作品展参展工作;吉歌集团吉林市歌舞团赴英国伦敦访问,并成功在温布利大球场参加“张艺谋大型景观歌剧《图兰朵》”演出活动;应日本松竹株式会社邀请,省京剧院部分演员参加了在日本东京举办的超派歌舞伎《大和猛》的公演活动,获得好评;我省孤儿职业学校“春蕾孤儿艺术团”赴澳门进行文艺交流汇演,获得圆满成功;省歌舞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排的大型时尚歌舞《长白神韵》作为“感知中国?吉林文化周”的主要演出节目在韩国演出引起轰动。朝鲜血海歌剧团《卖花姑娘》巡回演出长春首演圆满成功;成功举办宫城县书法作品展;英国伦敦华埠商会代表团来我省考察文化产业,初步达成了四个方面的合作共识,为招商引资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2013年重点工作安排
2013年,文化厅要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加大文化建设的力度,着力实现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一)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省图书馆新馆建设,实施开馆;推动省美术馆项目建设;做好省演艺中心项目前期谋划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继续推进社区文化中心、农村文化大院、“送戏下乡”演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确保各项任务按时、优质完成;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和示范项目创建工作和“群星奖”参评工作。
(三)继续做好文艺创作演出工作。做好2013年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庆日演出工作,省优秀舞台艺术作品演出季(春季)、省第六届二人转?戏剧小品艺术节、中国艺术节参演筹备工作;积极推进省交响乐团民族音乐会《长白乐韵》的创作工作;进一步做好现代吉剧《鹿乡姐妹》的打磨、提高工作;抓好京剧《康熙东巡》的创排工作。
(四)全力推动文化产业发展。把工作重心由厅直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基本解决转移到加强经营管理和提高效益上来;由文化体制改革工作转移到文化产业发展上来。加大对国家和全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和园区的扶持力度,加大对特色文化产业的挖掘和扶持力度,着力推动文化与旅游的结合,承办好东北(沈阳)文博会、东北亚博览会、北京国际创意产业博览会相关工作。做好省直保留事业体制文艺院团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工作,实现出人才、出效益、出精品的目标。积极做好我省优秀文化科技项目的征集、推荐工作,开展我省2013年度文化科技创新项目的申报、评审工作,做好我省文化科技项目的督促检查工作,确保项目按时完成任务。
(五)继续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国发[2012]54号)要求,全面实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继续推进以夫余、高句丽、渤海大遗址保护为核心,辽金城址群为重点,伪满时期建筑群和“一五”时期工业遗产为特色的“五片一线七点”的吉林省文物保护格局建设,着重做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工作、突出抓好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维修工程项目、加强保护规划编制和测绘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申报工作,夯实文物基础工作。推进龙潭山城-帽儿山墓地文物保护示范园区建设;继续推进高句丽大遗址保护提升项目、高句丽考古遗址公园廊带工程项目、和龙渤海中京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项目。完成《吉林省长城资源保护规划》和《吉林省长城资源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组织划定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报请省政府公布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对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工程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试行《吉林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和《吉林省考古发掘工作检查管理办法》,完善文物保护工程和考古工作管理流程。推进民办博物馆对社会实行免费开放工作。
继续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方针,做好名录体系建设,传承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满族说部》丛书第三批书目的抢救、整理工作;做好“吉林省贡品文化保护传承基地”和《吉林贡品文化丛书》编纂相关工作。
(六)进一步做好对外文化交流。加强中国文化中心省部对口合作,计划于2013年-2014年开展与毛里求斯中国文化中心、西班牙马德里中国文化中心开展合作,将省内文化演艺资源、文化美术品及工艺品推向国际市场;配合省委、省政府的对外交流工作,筹划做好第15届东北亚地区美术作品展工作,烘托“中国长春东北亚文化艺术周”、“中国东北亚博览会”的国际氛围,积极引进国外文化演艺精品,活跃国内演出市场。
(七)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省直保留事业体制文艺院团深化内部机制改革工作,创新管理机制,引进竞争机制,实现出人才、出效益、出精品的目标;推动省曲艺团有限责任公司、省歌舞团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现代制度,培育合格市场主体,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演出市场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