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吉财教〔2018〕176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非遗保护工作实际,现将2019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重点
(一)申报范围
1.入选《2019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备选项目库》(吉文发〔2018〕146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按省里确定的非遗保护项目申报指标数申报(指标数见附件4)。
2.2016-2018年已获得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的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
(二)申报重点
1.支持濒危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抢救性保护,开展抢救性记录、传习活动及相关实物收集等。
2.支持传统工艺类项目开展理论和技艺研究、传习和推介展示活动等。
3.支持传统表演艺术类项目剧(节)目整理、创作生产、编导排练、服装道具器材购置、人才培养、传习活动等。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的申报主体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3.具有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项目具有详细合理的资金预算,计算依据充分,符合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支持范围。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单位隶属于省直的,应先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省文化厅审核,审核通过后,将正式文件及申报材料报送省文化厅、省财政厅。
(二)项目申报单位隶属于市县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送至所在地市县文化和财政部门,由市县文化和财政部门筛选、审核汇总,联合行文上报省财政厅和省文化厅。
(三)凡逾期、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申请,省文化厅和省财政厅均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省直部门或市县财政会同文化部门联合出具的申请报告;
(二)《2019年度×××市(县)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汇总表》;
(三)《2019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书》;
(四)《2019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项目(非物质文化遗产)绩效目标申报表》;
(五)项目申报单位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2019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确保工作时效和质量,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由财政局主发)及相关材料务于7月31日前分别报送至省财政厅和省文化厅。
(三)填报《2019年度省级文化遗产保护补助资金(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书》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报项目名称”应填报省级代表性项目的正式名称,以省政府公布文件为准(部分项目因故调整过项目名称的,以调整后的为准)。
2.“申报单位名称”应填报省级代表性项目的保护单位名称,保护单位名称应与本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3.“开户名称”应与“申报单位名称”一致。不一致的,须作说明。
4.“申报单位资质”应填报法人主体、办公场所、从业人员等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独立法人相关资质情况描述和本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本条件(场所、人员、设施、投入等)简介。
5.“补助申请理由”应简要阐述项目基本情况、重要价值及传承现状。
6.“补助资金使用内容”应简要阐明补助资金的使用方向。
7.“年度目标和预期效益”应分“年度目标”和“预期效益”两部分内容填写,并且与“补助资金使用内容”逐条对应。
8.“项目支出明细”应与“经费预算测算依据及说明”内填写的资金用途逐条对应,且每条申请金额必须为整万元。
9.“经费预算测算依据及说明”需详细填写每项支出的具体测算依据,支出用途要具体、细化,计算依据充分,体现出预算的详细性、合理性和必要性。每项支出必须有详细的说明,即对支出项目内容的解释和对预算量的描述。
联系方式:
省文化厅非遗处 高宏竹 0431-85614108 18104310538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新民大街1162号
邮编:130021
省财政厅教科文处 张忠良 0431-88550692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3646号
邮编:130021
365bet即时比分 吉林省财政厅
2018年6月26日